實名舉報.億元年夜案伸冤十台北水電網年

粉光裝潢陽市南樂縣法院與油漆濮陽市工商行幹部郭自超(南樂縣人)錢權生意業務勾搭濮陽市委及南樂縣委少數實權人物構成好處團夥,假造並暗裡轉達市委指示,在青天白日下濫用公權及法令,危害無辜庶民,瘋狂掠取上億元公,私財富,數百畝國有地盤為郭自超私家一切,此中“南樂縣吉樂化工場”壁紙施工被奪數百畝地盤中最好的八十餘畝地盤當即交時任濮陽市委書記吳靈臣的秘書高貴功(高貴功現任濮陽市開發戔戔長要職,南樂人)的水電配線父親高某(濮陽市退休某局委主任)建造“昌樂溫泉花圃”商品室第小區發售,獲取巨額財富。是這次侵占公,私財富的最年夜收益者。具備分送朋友“擄掠結果”的龐大嫌疑。這是原市委書記吳靈臣在濮陽市年夜搞秘書政治。秘書斂財的鐵證。室內配線在此期間原縣委書記趙國強踴躍共同公,私財富掠取年夜步履,並把受益工人全都拒之門外。之後派時任政法委副書記宋世普出頭具名捉弄詐騙上訪工人,夢想平息上訪。趙國強這般輕舉妄動,黑暗必有吳靈臣的授意,不然不會到2009年獲得抬舉和升遷。
  “南樂縣農機修造廠”“吉樂化工場”“瑪鋼廠”等多傢工場被他們侵占後,數千工人一無所獲。多年上訪無果,隻得無耐的掃興,嘆濮陽權官猖狂,司法腐朽周遭的狀況頑劣。是海內的重災區。以吳靈臣(原市委書記)趙國強(原縣委書記)高貴功(原市委書記秘書)郭自超(抓漏市工商行幹部)為首構成的法院犯法團夥,這幫人貪奪不義之財,升官發達,駕名車,住豪宅,過著花天酒地,逃出法網的腐爛餬口。而咱們卻被這夥人危害的苦不勝言,餬口生涯艱巨—我運營的“華北食物廠”是晚期符合法規租賃現被奪“南樂縣農機修造廠”的部門車間和廠地,阻礙瞭他們把侵占該廠的地盤及廠房售出後的錢物交割。是以,導致他們瘋狂的危害。他們捉弄,濫用司法權,堵路.封門.漫罵.嚇唬.歹意偽造訊斷書,暴力驅趕,強占財富,手銬抓捕,拆除廠房等手腕。我運營多年的食物廠搗毀開張,數百萬財富被奪,傾傢蕩產,全傢成為無傢可回的災黎,事發十年流落至今。
  法院團夥的步履戰略及習用手法
  一、他們在步履的前一年(2004年)由郭自超以其連襟蘇延軍(本縣林業局人員)的名字打點一個短壽的皮包公司,即所謂的“綠神生態園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神公司)作為洗錢公用東西,對外假充工商行專職索債的二級機構。(存在時光為2004年3月至2007年3月)
  二、調用南樂縣電業局捌拾餘萬元公款,再由郭自超冒用范縣病院已故多年崔德運的名字,買下“工商行”對南樂縣多傢國有企業的存款債務(無財富典質)。然後南樂縣法院瞞天過海打著為工商行“索債”的幌子,大舉掠淨水器取國有財富和地盤及平易近營財富回郭自超一切。
  三、以南樂縣經委果聲譽轉達縣委、縣當局的決議,要求無關工場的廠長或司理踴躍共同法院步履,實現義務後提成現金作為獎勵。
  四廚房裝修工程、濫用法令條目“付出令”、“廚房施工裁定書”以及假“停業”和偽造訊斷書等不符合法令行為,來到達侵占國有地盤與財富及平易近營財富的目標。
  簡述我小我私家及傢庭遭法院不符合法令謀利團夥危害的經由
  我運營的“華北食物廠”是晚期符合法規租賃“南樂縣農機修造廠”的部門廠地與廠房。簽署租賃合同後,經我大批投資所有的建築,又新建30餘間廠房及大批舉措措施,才得以運用。生孩子發賣系列調味食物及寒飲,安頓下崗職工及屯子殘剩勞能源80餘名。郭自超所裝修買多傢國企的存款債務之中包含農機修造廠所貸“工商行”31萬元(無財富典質)信譽存款。以此為由,南樂縣法院履行局長龔獻平易近濫用“付出令”及“裁定書”,把該廠價值萬萬元的所有的地盤與財富強行侵占,成為郭自超的公有財富。急於變現,當即暗裡售出,恰因我的租賃合同有用,其時阻礙瞭他們的款物交流,是以南樂縣法院焦點引導班子為肅清我食物廠,特別裝修水電謀劃一場冤假合同膠葛案,施行分三步步履。
  施行的一個步驟,多此一舉制造合同膠葛。指示法院履行局長龔獻平易近夥同郭自超級一幫人,對我一傢人施行持續的侵權危害——先用修建資料堵塞我食物廠門前途徑消防工程,形成停產。2005年5月20日,龔獻平易近、郭自超惡狠狠的對我說:“南樂縣委、縣當局決議,經濮陽市批準,“南樂縣農機修造廠”所有的地盤財富(價值萬萬元)已抵“工商行”存款(31萬元),現已回“綠神公司”一切,限你五日內無前提搬出,不然停水停電,讓你廠永遙停產,並按違抗下級“決議”把你逮捕,把廠房推平,咱們有措施治你,你不要挨著鞭子過河……”。第二天(5月21號),郭自超率領司法局評判人員迫令我三日內無前提預交整年房租。
  施行第二步,指示平易近庭庭長馮利敏以和諧為名說謊取我的署名和指印,偽造訊斷書。他們緊接著讓法院平易近庭庭長馮利敏(女)、趙庭長、書記員三人於2005年5月26日下戰書6時許,拿著郭自超5月26日當日的告狀書到我住處馮對我說:“綠神公司”郭自超要告狀你。我望這事最基礎不消進行訴訟,很好解決,讓咱們和諧一下就可以瞭,如許包管能讓你對勁,請壁紙施工安心,盡對不會讓你小我私家虧損的……。今天早8點你到法院找我。”
  第二天(5月27日)我定時到瞭法院,馮庭長說:“明天把老郭(指郭自超)也請來瞭。重要是想相識一上情況,由於不是閉庭進行訴訟,以是你不消提交問難書和證據,也不消請lawyer ,隻是讓你說一上情況。”
  接著我說瞭產生的情形,馮庭長讓我在他們所做的記實上署名和按動手印後,忽然歸翻出前頁頓時按住不讓我望到前頁有庭審筆錄標題的筆跡。又讓我按瞭個指模和署名,說是作為和諧根據。
  兩年後查察院抗訴時才望到馮利敏用的是庭審筆錄紙,以此為據偽造瞭訊斷書。法院引導焦點班子特別編排的這場說謊局,說謊取我指模及署名後就如許結束瞭。
  更沒想到,十多天後,馮庭長親身送來不符合法令炮制的訊斷書,稱本案運用簡略單純步伐,公然、公平審理,因楊東初(指我本人)不向綠神公司郭自超交房租,不提交問難書及無關證據,志願拋卻問難而被判敗訴,排除租賃合同。其時我對這種長短倒置,荒誕在理,偽造粉刷水泥漆的訊斷書覺得很是生氣和震動。她忙詮釋說:“你毋須著急,這個訊斷書我沒讓郭自超及其餘任何人了解,假如你不隔屏風批准的話,這事好辦,等我抽出時光再找你好好磋商,請安心,我是偏向你小我私家的,決不會讓你虧損。”
  施行第三步,打著履行偽造的訊斷書為幌子侵占瞭我食物廠所有的財富,到達肅清目標。沒等來馮庭長甜言蜜語的許諾,卻再次受到法院對我全傢人的瘋狂危害——法院履行局長龔獻平易近夥同郭自抓漏工程超率領一幫人,於2006年3月13日闖入我廠,把廚房和貯存餬口用品的房門所有的貼上封條,使咱們無奈用飯。又於4月5日南樂縣法院整體出動把我全傢人暴力驅趕,把我傢人嚇到痛哭流涕,各奔工具,兩歲的小孫女嚇的年夜病一場。從此我食物廠一切財富被法院龔現平易近和郭自超把持,(三個月後大批財物、裝備不翼而飛)。4月14日開端,龔獻平易近和郭自超率領數十人對我食物廠入行年夜規模的損壞,部門車間和衡宇被拆除,把僅存的裝備及產物包裝資料和其它物料也被毀壞,一片狼籍,慘不忍睹。
  我因藏避抓捕,免受人身危險,外逃數月,受絕患難,他們終於在4月26日出動多輛警車,後追、前堵,把我從往病院的路上抓捕到法院,雙手被銬在熱氣管子上,永劫間羈押、漫罵。龔獻平易近指著我眉頭罵道:“你白活通風60多歲,給臉你不要臉,你定要挨著鞭子過河……”。並就地強迫我傢人和親戚立下包管書,旬日內把剩下的年夜型制寒機組及其餘衡宇完整肅清,不然把我押解到外縣(清豐縣)異地關押。
  從此我全傢人居無定所,終日以淚洗面,食物廠被搗毀開張,多年的辛苦,換來一場災害,如今傾傢蕩產,淪難堪平易近,十年流散無傢可回。
  數年的艱巨上訪屢遭處所勢力團夥官員的壓抑和封蓋
  案發後南樂縣人平易近查察院始終謝絕受理控訴,更不給作出任何書面文字闡明(曾表現本案背地有市.縣份量級官員介入的因素)以是濮陽市查察院和河南省察察院不準越級控訴,使本案入進盡路。咱們隻得乞助於中心和河南省無關下級機關及引導。以是十年來始終艱巨地奔波上訪。
  開端,咱們抱有一線但願,多次到縣委哀求縣委原書記趙國強給條活路,撤歸“決議”,依照無關法令及國傢無關政策做出公平處置。受到謝絕後開端就到

  濮陽市和河南省無關部分逐級上訪控訴,同樣毫無成果。咱們隻好到濮陽市委和河南省委所有人全體上訪,但均受到南樂縣和濮陽市所調派的縣委辦公室李主任、原縣群工部李部長、縣當局李縣長、市群工部張部長、段部長、市信訪局趙局長等多名官員攔阻。
  咱們多次給中心和河南省無關引導投寄的上訪控訴信件和資料,獲得批轉後,濮陽市和南樂縣,拒不履行處置。並做出(南政法[2007]13號)等文件和其餘虛偽資料,污蔑事實,摒棄法令等手腕來詐騙中紀委和天下人年夜常委會等無關引導。
  河南省紀委曾於2006年10月份派人來南樂縣作過查詢拜“太子妃,原配?可惜藍玉華沒有這個福分,配不上原配和原配的位置。”訪,論斷是:舉報資料所反應的問題基礎失實,並責令南樂縣委、縣紀委當即解凍一切被侵占的地盤和財富,限日依法做出公平處置。但是不久,他們照樣發售被侵占的地盤和財富,並繼承在被侵占的地盤上大舉無證建造公有室第和貴氣奢華商品室第群。這表白他們動用強勢資本再次入行滅火、封蓋到手。
  河南省政法委掛牌督辦又閱卷再督辦四年無果
  河南省政法委自2007年開端關註該案(老書記李新平易近在任)。曾多次指示督匆匆查察院依法查詢拜訪偵辦處明架天花板裝潢置。其時濮陽市查察院平易近行到處長”扶新“反而於上述好處團夥狐群狗黨,對我受益人入行要挾.嚇唬和漫罵,阻攔咱們上訪控訴。後編水電造虛偽資料詐騙下級引導,使該案的查詢拜訪再次受阻。“扶新”為不讓咱們向下級反應他的這一行為,隻為咱們作瞭抗訴。查閱抗訴書和南樂法院重審訊決書的內在的事務可證實“扶新”處長州官放火。此事與濮陽市政法委及市查察院難脫幹系。
  ,直至2011年頭,省政法委斷定掛牌督辦。南樂縣人平易近查察院因換屆調劑沒有作出任何有用步監視系統履。
  拖至一年後,省政法委與省察察院以及濮陽市政法委再次閱卷於2012年5月調取該案“卷宗”審查後決議加強,再次督匆匆市.縣兩級查察院當即核辦該案並將處說實話,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這麼快適應現在的生活,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沒有一絲強迫。置成果入行報告請示(省政法委由毛超峰掌管事業)
  在此情形下,南樂縣查察院在權勢團夥的幹擾下隻得采取拈輕怕重的,丟卒保車,核辦大事,袒護年夜案等折衷伎倆瞭結偵辦(用假停業篡奪“吉樂化工場”“瑪鋼廠”數百畝國有地盤.房產.裝備的巨額財富以及為篡奪我食物廠財富,南樂法院偽造訊斷書的犯法事實都謝絕偵辦,是以南樂縣法院多名責任人逃走瞭偵辦查詢拜訪)。於2012年10月24日移交偵辦資料入進公訴步伐,然而濮陽市查察院仍是那位“扶新”處長(現任公訴到處長)在權勢團夥的支撐下,又跳進去保持對該案的容隱態度拒不受理,阻攔公訴。
  其時南樂縣查察院反貪局局長袁國順在我質疑的追問下無法的說;“自省政法委及省察察院引導調取該案“卷宗”審查後,我局專案組從2012年6月至10月五個月的事業,該案事實基礎查清,證據確實,偵辦實現——對南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因為他看到的只是那輛大紅轎的樣子,根本看不到裡面坐著的人,但即便如此,他的目光還是不由自主的樂縣法院李章根.魏兵武兩名責任人施行取保候審。案件偵辦資料於2012年10月24日移交給公訴局入進公訴步伐;但是隻要省察察院不來人咱們隻能作到這些。”直至2013年10月,在省委巡查組入駐濮陽,督辦該案,成果同樣毫無入鋪。
  本年3月晦於盼來瞭救星中心巡查組,這時濮陽市委.政法委及濮陽市法院派副院長井雲亮裝出一副善良公平的假象說:“你的案子是中心巡查組督辦的第一批第一號案子,引導高度正視,定要公平處置,完整賠還償付你食物廠一切經濟喪失並重辦違法職員”,他又說:“我是農夫的兒子,深知庶民的艱苦和不易,請置信我的人品.事業才能和事業立場”……..。其時他把這些表明,用我的口冷氣吻寫在瞭紙上讓我簽瞭字。並要求我在此期間不克不及有任何上訪步履。之後他為瞭袒護法院的罪責又說道:“產生這些可憐的事是不免的,這是頂層design的過錯和法令的缺掉形成的……。”
  過後反思,其目標是要用我的具名敷衍中心巡查組限日歸報處置成果的要求,然後繼承遲延,使該案冤陳年夜海,自息自滅。是以,中心巡查組多次督辦該案至今沒有入鋪 。
  指定統領至今已凌駕一年多時光。近日,濮陽市查察院經由過程南樂縣查察院告訴我:“被訴方不組成犯法,決議撤銷該案。還說:你不是被奪三傢公營企業的職員,非短長關系人,無權告密舉報。。。。。” 歷時五年的省政法委掛牌督辦。又閱卷再督辦。中心巡查組又督辦。至今又無果而終。他們又一次錢權生意業務,好處交流,封蓋滅火到手。 庶民弱勢有力,任他們欺負宰割,在他們眼中不如草芥和雞狗,更談不上做人的尊嚴。擺在咱們眼前的隻有獨一的一條曾經走瞭十年望不到頭的艱巨波折的上訪路。咱們不由要問為什麼,在青天白日下處所權官敢肆意配管妄為奪財侵權,欺壓配線庶民?為什麼河南高層冷視平易近冤,對該案十年隻查不辦????!!!!!不知河南何時有公平?濮陽何時有安然?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十年患難告知咱們,這起濮陽貪官公權術私侵權年夜窩案在犯法團夥的老巢濮陽本地處置永遙不會有公平成果的。按照通例應把該案移交外埠市處置。
  可是咱們堅信以 書記為焦點的黨中心必定會反腐到底,挽救遭危害的災黎,但願早日重見公正公理!得到原有尊嚴!

  曝光人:楊東初

  成分證號:410923194607170013

  暫住地:南樂縣躲固村。縣查察院對面
  德律風 :152393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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